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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c全站网页版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022-04-29     发布:[emc全站网页版]    点击:721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学〔2014〕4号),《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25号)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安全性。严格落实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确保广大师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公平性。严格招生考试的组织管理,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三)科学性。严格招生考核标准,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招生质量。

二、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复试组和监督组构成。

2、监督组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3、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组成人员如下:

1)复试组组长:郑新奇

成员:明冬萍刘湘南、周长兵、姚国清、李梅、刘美玲、孙大为、牛云云、张春晓、王玉柱、张楚岩

秘书:徐晓

2)监督组组长:杨晓刚

成员:李

秘书:李(兼)

三、招生计划

2022年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总数约14人(含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专项计划)直接攻博的录取工作已完成最终录取人数将根据学校整体招生情况、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四、招生方式

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有以下三种: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

、复试工作

(一)复试资格基本要求

1、申请考核制

1)普通计划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

类型

外国语

科研成果

普通计划

(非定向/定向

 

外国语水平达到2022年博士招生简章所列条件之一

或外国语≥40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近五年内):

1.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刊物上发表过与所学或申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2.以第一作者公开出版与所学或申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专著

3.以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4.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技成果奖证书持有者

5.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2)专项计划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

类型

外国语

科研成果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外国语水平达到2022年博士招生简章所列条件之一

或外国语≥40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近五年内):

1.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刊物上发表过与所学或申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2.以第一作者公开出版与所学或申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专著

3.以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4.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技成果奖证书持有者

5.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对口支援

大学英语四级≥425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近五年内):

1.第一作者在中文刊物上发表过与所学或申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2.以第一作者公开出版与所学或申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专著

3.以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4.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技成果奖证书持有者

5.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2、硕博连读

学生自愿申请、经审查符合学校硕博连读申请条件的我校在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二)复试对象

经学院专家组对学生提交材料审查合格且经招生领导小组确认后,公示无异议学生(含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及专项计划),详见申请考核材料通过名单和硕博连读公示名单

(三)复试时间

20225月17日上午9点。

(四)复试地点

采取考生在考生所在地,复试专家及工作组成员集中到场的方式进行。

(五)复试形式

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形式,采用“钉钉+人脸识别系统”为主试系统,“腾讯会议+人脸识别系统”为备用考试系统。考生须提前下载、安装、注册软件,并在复试报到要求的时间内配合完成远程网络考试系统的模拟测试,确保考试顺利。

所有复试人员由学院统一组织复试,实行同一标准。复试专家组一般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

复试组织及相关规定参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六)复试程序

学院对所有复试学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听从引导人员指导再进入复试各个环节。所有复试考生添加引导人员钉钉号:xingongfushi。

(七)复试比例

所有学科专业均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复试录取比原则上不低于120%。

(八)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综合素质面试、外国语测试、同等学力和跨学科类别加试。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要发挥复试对科研创新能力、专业能力倾向和综合素质方面的考察功能。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外国语测试主要包括听力、口语、专业外语和英文自我介绍等。

复试总成绩包含专业知识考核(总分100)、综合素质考核(总分100分)和外国语测试(总分100分)三部分,按4:4:2权重折算为100分。

同等学力及跨专业报考学生:同等学力及跨学科报考的考生应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硕士主干课程的读书报告,加试科目:测绘科学与技术专业为数据库原理》和《现代地图学,控制科学与工程专业为《数据结构与程序设计》和《自动控制原理》

(九)复试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

复试总成绩 = 专业知识考核成绩×40% + 综合素质考核成绩×40% + 外国语测试成绩×20%。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博士分别排序,按照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十)复试过程

严格过程监管,对复试(笔试、面试)全程录音录像,并妥存备查。笔试(含面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属国家机密。复试各环节的纪律及命题、阅卷要求与国家统一考试相同。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十一)资格审查

学院在复试前应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审查内容为:

1、往届硕士毕业生:二代身份证、硕士学历、学位证书;

2、应届硕士毕业生:二代身份证、在校学生证、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硕士毕业证书及硕士学位证书在新生入学报到时交验,两证不全或未获得者不予报到;

3、国外(境外)学历:二代身份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认证书;

4、工程硕士学位证书(单证):二代身份证、学位证、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证书认证;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二代身份证、学士学历及学位证书、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相关科技成果奖励证书等相关材料。

6、硕博连读生:二代身份证、在校学生证

请考生于20225月12日前将以上要求材料发送至邮箱xxgcxyzs@163.com中(邮箱名称为“emc全站网页版招生”的小写首字母)。文件命名:姓名+博士复试资格审查。

六、录取工作

(一)学院在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数、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经在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核查,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学院可要求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5月20日之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说明。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有下列情况的,不予录取:

1、资格审查未通过者;

2、思想政治品德不合格者;

3、复试各环节单项成绩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考试作弊者;

6、其他违反国家研究生考试相关规定者。

七、信息公开

学院在网站上公示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和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进行报备,并按要求向北京市考试院及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学院公示及“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学院在网站公布招生工作小组联系电话和邮箱,负责受理考生的申诉和投诉,对申诉和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组织复议。如考生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监察处申诉。

八、其他要求

(一)学院严格按照学校招生简章公布的专业和导师进行招生。严格控制每位导师的招生人数,招生人数包含直博生、硕博连读生、申请考核生,其中:

1、每位导师可招收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

2、杰出人才及国家重大专项首席科学家招收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

3、外聘导师可招收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人(国家重大专项首席科学家原则上不超过2人);

4、新增导师第一年只能在其申报学科领域招收录取1人;

5、专项计划申请条件与录取事宜按当年申报情况由学校统筹考虑确定。

(二)按照教育部和学校规定要求,我院2022年研究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

(三)2022年所有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定向生须与定向培养单位签署录取培养协议(学费标准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四)专项计划按上级及学校文件执行。

九、严肃考风考纪

各招生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招生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考后,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单位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应急预案及防控措施

为严格落实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平稳、顺利进行,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正、公平,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工作平稳实施,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参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2年emc全站网页版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十一、社会监督

1、对考生申诉、投诉或举报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组织复议。如考生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监察处申诉。学院咨询电话:010-82323183,学院申诉和举报电话:010-82321133;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2322323,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监督举报电话:010-82322309;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欢迎广大考生及社会各界对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2、本细则仅适用于2022年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的招生。

3、本细则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对于本细则中未尽事宜,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确定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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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29日